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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先生金山网讯 近日,镇江地区持续高温,本是火灾易发时期,但有人心存侥幸,违反安全法规,私自在船舶上储存汽油,最终被民警查获并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7月下旬,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扬州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水域开展消防检查时,在镇江某水域一艘浮吊船上发现十几个绿色的铁皮桶。民警随即向船主曹某询问,曹某告知民警桶内装的是92#汽油,当时浮吊船甲板温度超过50℃,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民警当即责令曹某将汽油转移至陆上安全区域。
据了解,2017年5月下旬以来,该船员工赵某接连三次将购买的汽油违法储存在浮吊船上,用于交通艇加油,而船主曹某知道后也未予以重视,听之任之,导致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事后,镇江分局消防支队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赵某、曹某二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张维江 褚特 曹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