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船舶来讲,在火灾被扑灭以后都必须进行检查和清理工作。注意在进行检查和清理工作之前,必须经过灭火、确认火势已被控制住和彻底扑灭后才能进行。
检查和清理工作应结合在一起同步进行,但要注意:
1.火灾后的现场及其周围在检查、清理工作中是存在着很大危险性的。应严防马虎和粗心大意,注意防止不应有的中毒(烟气、一氧化碳所致)和因船舶结构烧损等而引发的伤害。
2.检查清理前先通风:在检查清理人员进入火场前一定要先对火场及紧靠火场的区域(滚装客船车辆舱是重点)进行通风。使空气含氧量达16%~21%(空气正常含氧量为21%,人维持生命和火焰维持充分燃烧的需氧量均为16%以上),即人不戴呼吸器可安全进入火区检查清理。通风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和要求可用火焰安全灯进行测试,也可用氧指示器进行测试。
3.检查、清理、范围和项目:
范围:火场和紧靠火场的区域和可能蔓延到的地方(如车辆舱上下层甲板,尤其火区顶部上甲板舱室和电线电缆线路及通风管道可涉及部位)。
检查项目:
①救人:在灭火中舱内可能有中毒、窒息等受伤人员,一旦发现,立即救助(中毒、窒息可抬到安全通风处)。
②防复燃:车辆舱灭火后,一定要彻底清除车辆和车上货物隐藏的火和灼热的余烬。尤其是固体可燃物,如棉花、布匹、麻等的余烬往往在含氧只有3%的情况下仍有阴燃现象,一旦供氧充足则会复燃,所以应特别注意。一旦发现复燃,立即发警报灭火。
③油箱及甲板存油:车辆舱内车辆在火灾中油箱及箱盖的破损一定要及时处理好,以防进一步泄漏,另外检查甲板,如有积油应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