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商渔船碰撞宣传教育工作,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防范商渔船碰撞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避免商渔船碰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碰撞事故仍时有发生,局部地区事故多发频发,部分商渔船船员对双方船舶航行作业特点不了解、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仍然存在。要进一步促进广大商渔船船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意识。形成密切配合、共建共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和渔业生产作业知识宣传教育。
《意见》要求,按照专业知识普及、安全提醒和安全警示的分类原则编制安全教育资料,明确宣传教育重点内容,面向商渔船船员开展宣传教育。同时,强化对商船船员、航运企业、培训机构的宣传教育。对船舶开展安全提醒和安全警示,鼓励培训机构丰富培训内容。
《意见》强调,海事和渔政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广泛联合应急管理、救捞等单位部门,组建防范商渔船碰撞宣教团队,针对渔船、渔民、沿海社区居民和学生等群体,结合辖区实际,开展“进渔村”“进海岛”“进渔业码头”“进社区”“进校园”的“五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向渔民“送安全”公益活动,发挥渔民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利用休渔期间,组织渔民登上商船对话船员、参观船舶交管中心和搜救指挥中心等“请进来”宣教活动;结合交通运输部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坚持“水上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
《意见》要求,要将防范商渔船碰撞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工作经验,开展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