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际海事组织“防污公约”附则六第14条规定,全球限硫要求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后,我国主管机关结合我国国情和海岸线分布特点,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限排法规要求。
考虑到有些单位和船员对这些要求在操作层面上需要进一步加深了解,为此我们组织编写了一些常规作法(重点为更换到合规燃油的操作以及燃油的管理计划)供大家参考。
[分析意见]:
常见选项包括使用合规燃油、含硫量低于0.50%的替代燃油,如液化天然气,或安装废气净化系统(俗称洗涤器)。
一、规则要求
在国际海事组织指定的排放控制区(ECAs),自2015年1月1日起,对0.10%硫限值的遵守生效。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球0.50%的硫含量上限将生效。除海事组织规定的的要求外,还应考虑区域和当地的要求,如下图所示。
欧盟。欧盟限硫令1999/32/EC经2005/33/EC和2009/30/EC(根据EU 2016/802/EU编纂)修订后,规定所有船舶在欧盟港口停留超过两个小时时,在泊位(包括锚地)使用最高硫含量为0.10%的燃油。某些欧盟成员国可将洗涤器作为等同物使用,及限制洗涤水的排放。
加州。远洋船舶(OGV)燃油管理条例(13 CCR§2299.2/17 CCR§93118.2)通过加州受管制水域要求符合0.10%最大含硫量馏分燃油。使用洗涤器在加州水域不被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交通运输部《2018-168号通知》和中国海事局2018-555号《2018年12月29日通知》规定,船舶使用燃油的最高限值为:
● 2019年1月1日起,在该法规定的ECA范围内运行时硫含量为0.50%。
●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我国的长江、西江水域需使用不超过0.1%硫含量燃油(燃油包括低硫柴油、生物柴油、超低硫燃油油),其他等效燃油,如LNG、闭式洗涤塔、电力推动等。
● 2022年1月1日起,进入中国沿海硫排放控制区海南水域(20点连线)船舶应使用不超过0.1%m/m的低硫燃油,或使用等效措施。
● 有关部门将根据需要进一步评估2025年1月1日进入中国沿海控制区使用不超过0.1%m/m燃油的可行性。
作为同等替代物的洗涤塔的运行可能受到限制,因为中国内陆水ECA、环渤海水域以及沿海ECA的港口地区不允许从开环系统排放洗涤水。如果船舶使用开式循环洗涤塔进入排放控制区应换用合格燃油来满足排放要求;
二、合规燃油的选择和使用
(一)当选择符合规定的0.50%m/m的硫限值燃油时,需要考虑以下事项:
1. 燃油质量
2. 船舶设计/修改
3. 燃油油储存、沉淀和日用舱,以及隔离
4. 现有设备和系统的适用性
5. 操作考虑注意事项
6. 油舱柜清洗
7. 燃油转换
8. 燃油采购
9. 文件和报告
10. 船员的培训
为了协助确定危害,并适当地记录其减轻情况,应进行风险评估,重点是对符合规定的燃油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对机械的损害或者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扣船罚款等)
(二)2020船东应对
1. 公司燃油采购部门应至少提前6个月准备相关的采购计划,选择及联系合适的供应商以确保合规的燃油供应。
2. 影响燃油质量的主要特性包括:
(1)兼容性
(2)稳定性
(3)催化(cat fine)颗粒细粉
(4)密度
(5)闪点
(6)着火与燃烧特性
(7)异常的成分
(8)倾点
(9)粘度
(10)润滑油的兼容性
燃油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机械设备的运行工况、零部件寿命及船期等,从船上操作的角度来看,从当前燃油过渡到合规燃油最大的区别就是燃油的兼容性,稳定性及粘温性能的影响。兼容性、稳定性差的燃油混合时容易导致油泥的形成。这有可能阻塞滤器和管道,影响净化系统及设备的燃烧部件。
低硫燃油(DMF或LSDMF)粘度一般较低,润滑性能差,与设备规格可能不符,可能导致设备燃烧、启动性能变差或损坏燃油偶件,或管道接头泄漏,造成火灾隐患。通常,发动机和燃油泵的粘度需要高于2 cSt才能正常工作。因此,过渡到合规燃油,如,馏分油可能需要增加额外的设备和措施以维持所需的馏分燃油温度,使其达到适当的燃油粘度,比如在进机前安装冷却器、提供粘度自动控制系统和温度监控,提高燃油系统的完整密性要求等。
3. 所有超过0.5%硫含量的燃油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消耗完毕,任何之前储存含硫量超过0.5%的燃油的燃油舱,必须在2020年2月29日之前进行清除,2020年3月1日起,船舶禁止载运超过0.5%m/m用于燃烧目的的燃油(加装洗涤塔船舶除外),并保存相关证据记录。
4. 加油清单(BDN)及燃油化验报告,显示船上保存的含硫量低于0.5%m/m,运营在ECA区域内的,BDN及化验报告还必须显示含硫量低于0.1%m/m。
5. 主辅机及锅炉的燃油转换程序需按实际情况准备好,船上相关操作人员需熟悉以确保不会误操作。转换程序需充分考虑完全消耗系统内的燃油所需的时间,以及设备部件对燃油温度的温升和温降所需的时间,以确保不会损坏机器并在进入到ECAs时燃油含硫量符合有关规定。为保证喷油设备正常工作,建议不超过燃油转换温度梯度的最大值。一般发动机制造商推荐的梯度不超过每分钟2oC。
6. 燃油的处理,在燃油加装过程中,混合不同的燃油混合物可能会导致沥青质和大量油泥的形成,从而导致发动机燃油供应的潜在堵塞和失去动力。一般情况下,粘度等级相同、密度相近的燃油很可能是相容;但是,建议避免混合来自不同来源的燃油或将剩余的船用燃油与馏分油混合。建议加装前,进行混合兼容性测试,并且密切注意燃油分离和过滤系统的工作情况。
7. 制定详细的计划,以防止燃油硫含量超标造成的意外污染,包括风险评估、在航行计划中提醒等,避免错误的操作以及沟通不足导致的燃油硫含量超标隐患。
8. 部分老旧船可能需要对船体结构进行修改,确保不同硫含量的燃油能够安全隔离以及合理配置舱容,油舱和管线的结构改造需要进行船级社认可。
9. 咨询主机和辅机、锅炉制造厂家,以及润滑油/汽缸油供应厂家,以获取有连续使用合格燃油的指导。目前用于发动机燃烧高硫燃油的润滑油可能与符合硫限值的燃油不兼容。当使用低硫燃油时,燃烧室中形成的硫酸减少,润滑剂中的添加剂相应应减少。如果长期使用不匹配的润滑油,润滑油中未使用的添加剂会沉积在活塞上,可能会破坏润滑油膜,导致活塞环和衬套干磨,造成异常磨损。低碱值(BN)润滑油通常与低硫燃油一起使用,例如,在使用0.10%硫燃油的二冲程发动机上使用低BN油(15- 40BN)。
三、燃油的管理计划
燃油油管理计划(Fuel Oil Management Plan/ FOMP)非强制要求,FOMP模板是为船东/操作者/船舶的方便而制定的。主要的内容包括有:
1. 船舶详情。
2. 燃油系统的原理图,包括改变SOx控制的细节。
3. 主机、辅机、锅炉等的详细燃油转换程序。
4. 规则/要求,加油细节,取样细节以及燃油舱中低硫燃油体积的记录方法。
5. 日期、时间和船位:燃油转换操作在进入ECA之前完成,或在离开ECA后开始操作。
6. 燃油加油单在船保留三年。
7. 交付的燃油样品应密封,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保留在船上直至燃油用尽,无论如果不应少于12个月。
8. 按照船舶的航行计划无法购买符合规定的燃油油的应急方案。
9. 相关工作的风险评估及缓解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