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MSC第91次会议通过了MSC.338(91),将其作为SOLAS公约第II-2章第10.10.4条,该条款截至目前已对所有船舶生效。消防员装备中公约规定的
双向无线电话是否需要配置耳麦或者骨传导附件的技术问题,业界已经从2014年条款生效前就开始讨论,2018年条款追溯后争论更甚。
但至今依然有个别人员完全不理会公约和法规规定,以个人观点要求船舶配备上述额外设施。
我们希望借此文介绍SOLAS公约里的一些基本观点。
一、制定该条款的前提因素
MSC第91次会议通过了该决议,从所附的文件(见文末附件①)可以看出,决议要求船上配置消防队员通信设备的目的,是为了让探火队员在探火时能利用无线电通信设备,及时把自己是否安全的信息报告给指挥人员,特别是探火人员涉险时能被及时获救,也就是说其目的是:确保探火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不必考虑通信设备可能影响消防效果等。
二、对SOLAS公约消防安全要求的一般性理解
1、SOLAS公约以及相应的法规,只规定了“船上每一消防队应携带至少两个
双向便携式无线电话机用于消防员的通信,这些
双向便携式无线电话机应为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请注意!没有其它额外要求。
2、SOLAS公约里没有任何条文要求船员必须进入机舱和泵舱(或某些封闭场所)去灭火,因为进入此类场所灭火具有高度的人员伤亡风险,与此相应的是:
3、SOLAS规定了船舶机舱和液货船的泵舱灭火,应由大型固定式灭火装置承担,目前常见的是固定式CO2系统和高倍泡沫。(可以理解为这些场所的灭火主要措施是由公约规定的消防设备来承担,船员的职责是正确操作这些设备,而不是让船员进入这些场所去灭火)。
三、上述的理解,需要说明
下列几点
1、不对特殊情形做讨论,也不对其它国家或者船级社的规定做评议。
2、船员不轻易进入高危场所灭火,为的是保证船员的生命安全,但并不意味着船员可以免除应该承担的消防职责,公约对船员的消防职责有一系列的要求,如SOLAS II-2章:
● 第7条“消防巡逻应能作为一种有效方式探测和确定火灾位置以及向驾驶室和船上消防队发出警报。
● 第15条《指导、船上培训和演习》里,目的是“通过对船上人员的培训和演习的实际指导,使其能在紧急情况下执行正确的程序减轻火灾的影响。为此,船员应具备处理火灾紧急情况,包括照顾乘客的必要知识和技能“,等等。
3、本文不对未来公约是否会修订现行条文做推论,但至少在今天,公约的规定已经清晰无误,因此我们希望:
● 尊重SOLAS的权威性;
● 尊重船员的生命安全;
● 尊重自己的职业道德。
附件①,FP分委会第55次会议的一份文件,原文和参考译文如下:
The reason for the proposal of a new work programme item was an incident in 2008 onboard the Swedish tanker Ek-River, which suffered a fire in the engine-room while in drydock.
The investigation, which was conducted by the local fire department, concluded amongst other findings that members involved in the fire-fighting teams did not use radio communication, as this was not provided onboard. The investigation also mentioned that due to the absence of radio communication for the members of the fire-fighting team, it was not possible to pass on vital information between the members of the team. Without the possibility to communicate by radio, the chances to get rescued by the backup team are significantly lower as well.
The co-sponsors believe that by increas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communications for smoke divers and the ability to rescue them and the ability for smoke divers to notify others in case of distress, the life of seafarers may be saved.
提案来源于新的工作方案项目,2008年瑞典一艘油轮“Ek River”在坞修期间发生了一次机舱起火事故。
这项由当地消防部门进行的调查得出结论,除其他原因外,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船上未能给消防队成员提供无线电通讯设备。调查还提到,由于消防队员没有无线电通讯,队员之间也无法传递重要信息。如果没有无线电通讯,能被后备队营救的机会也会大大降低。
共同提案者认为,通过提高烟雾探火员通信的有效性就能提高他们被救援的能力,以及烟雾探火员在遇险时通知其他人的能力,海员的生命可能会得到拯救
对上述提案的阅读理解
从文件的表述中,我们可以认识到,通信装置的使用,是在火情尚处于可控状态下,探火队在失火处所、特别是较大的失火处所被烟雾笼罩时使用的,其目的是为了使前序探火队员能及时传递出事关自身安全的重要信息,以便在必要情况下,后续队伍(预备队员)能准确对遇到危险的前序队员实施救援。
该会议文件还提出,需要在后续对国际消防安全规则(FSS CODE)进行修订时,在个人消防设备条款中增加具体的技术条款,例如可以考虑在探火队员的通信设备上增设一个一键遇险报警的功能按钮等,但是截至目前FSS CODE尚未就消防队员的通信设备提出任何具体的技术细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