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固体散货,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如操作不当,都可能危及人身和船舶安全,为此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装货前、装货、运送和卸货过程中,应遵守所有安全注意事项,包括有关国际规则、国家规定和要求。
2.某些散货易于氧化从而造成缺氧、散发毒气和自热,也有一些散货不易氧化,但能散发毒性气体,特别是在潮湿时,还有一些货物潮湿时对皮肤、眼睛粘膜或船舶结构具有腐蚀性。为此,应特别注意人身防护并遵守装卸货规定,并采取预防措施。
3.很多物质散装运输时,常会造成货舱缺氧,如谷物、黑色金属、硫化金属、精矿和煤等。装有这类货物的货舱或毗邻货舱中含有的氮气可能不足以维持生命,进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通风,并证明全舱氧气已重新达到正常水平。
4.有些货物的粉尘不仅吸入有害,就是长时间沾染在皮肤上也有某些有害作用。为了减小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应减少人体在粉尘中的暴露时间,穿用防护服和涂抹防护膏,对身体的裸露部分及时冲洗,对粉尘污染的外衣及时清洗。
5.紧急情况下进入货舱时,必须在驾驶员的监护下,由经过训练的人员佩戴自给式呼吸器进入,必要时还应穿防护服。
6.船上应配备可测定货舱气体或氧气浓度的相应仪器,且船上人员应掌握其性能、使用方法并了解其局限性。
7.某些货物粉尘与空气混合会形成可爆混合物,在装卸或清扫货舱时尤其如此。这期间应进行充分通风,防止空气中充满粉尘。以水冲洗代替清扫,可使爆炸危险减至最小。
8.某些货物可产生足以形成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空气形成可爆混合气体,对装有此类货物的货舱及毗邻的封闭舱柜应予以有效的连续通风。
9.每艘船上应备有WHO、IMO和ILO制定的《涉及危险品事故中应用的医疗急救指南》(MFAG),其医疗建议可从中查找。
10.装载可产生毒气和可燃气体的货物时,货舱中必须设有有效的通风系统。
11.装运散装谷物的船舶,熏舱时应按IMO《船舶安全使用杀虫剂的建议》规定操作。船上应备有该文件,供船员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