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科目相同。
2. 沿海航区的船长、驾驶员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英语理论的考试。
3. 持有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申请职务晋升时应加考大副职务的“船舶结构与货运”。
4. 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船长、驾驶员、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
适任考试评估项目
注:
1. 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 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总吨位500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3. 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总吨位未满500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4. 沿海航区的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
5. 沿海总吨位未满500船舶船长和驾驶员吨位提高需通过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沿海总吨位未满500船舶船长吨位提高还需通过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
6. 持有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申请职务晋升时应加考大副职务的“货物积载与系固”。
7. 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机工
适任考试理论考试科目
注:
1. 申请二管轮与申请三管轮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科目相同。
2. 沿海航区的轮机长、轮机员和高级值班机工免除英语理论考试。
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机工
适任考试评估项目
注:
1. 申请二管轮与申请三管轮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 表中标注“☆”的为申请750 kW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3. 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750 kW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4. 表中标注“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仅为无限航区评估项目。
5. 表中功率提高是指沿海航区未满750 kW船员申请750-3000 kW时的评估项目。
6. 申请3000 kW及以上轮机长功率提高仅需通过“轮机模拟器”评估项目。
7. 申请3000 kW及以上大管轮功率提高仅需通过“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和“电气与自动控制”评估项目。
8. 申请3000 kW及以上二、三管轮功率提高仅需通过“电气与自动控制”评估项目。
无线电操作人员
适任考试理论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
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
适任考试理论考试科目
注:
1. 申请沿海航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的免除“船舶电子电气员英语”评估项目。
2. 申请沿海航区电子技工适任证书的免除“电子技工英语”考试科目。
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
适任考试评估项目
注:
1. 申请沿海航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的免除“船舶电子电气员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2. 申请沿海航区电子技工适任证书的免除“电子技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